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和苏仙

 公示公告     |      2015-11-11 00:00
  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和苏仙区坳上镇大开湾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以郴国土资函【2015】1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招核[2015]41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NYB-GC(CZ)-036  
2、项目一名称: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3、建设地点: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
4、建设规模:141.15公顷
5、总投资额:417.29万元,工程施工费:349.73万元(按照有利于施工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依据自然环境,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
万元)
备注
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一标段 五里牌镇太平村 181.6 公开招标
第二标段 五里牌镇太平村 168.13 公开招标
 
6、项目二名称:苏仙区坳上镇大开湾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7、建设地点:苏仙区坳上镇大开湾村、苏木头村、东市村
8、建设规模:90.15公顷
9、总投资额:298.07万元,工程施工费:249.91万元
10、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1、招标范围:以上二个项目整体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排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它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12、工    期:每标段均为180天(日历天)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取消安全许可证及停业整顿等处罚。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林业及生态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资质证书。
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合格项目经理,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施工管理经验。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证件押至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1. 开标时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2. 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及工程合理定价认可,并做出承诺,各标段工程量清单附后;
7、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8、本项目为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当地关系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含部分履约保证金)。每个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2日(2015年11月 25日16:00)时前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备选单位不在中标结果登记表签字的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
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交清。履约保证金及工程进度款均从基本账户办理结算。履约保证金包括项目经理常驻现场管理专项保证金6万元、外业竣工自验后十五天内提交资料专项保证金1万元(均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将重新确认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无不可抗拒因素,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备选单位直接替补。
帐户名: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号:437680000018010049700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等2个土地整治项目、”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3)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  日至2015年11月  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详细地址: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3、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人介绍信须注明本次投标项目名称即“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等2个土地整治项目”,且介绍信有效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7)湖南省省级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9)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10)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11)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本年度前三个季度的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入帐的职工工资花名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2)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件[1(13)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样本见附件[2])
上述资料要求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5、以上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报名登记表、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注册建造师证留存原件,报名资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报名登记表在首页);
6、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注册建造师证、B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人单位相一致。报名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且符合本公告要求,否则报名无效,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7、报名不分标段、项目,一个投标人对本项目只报名一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详细地址: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八、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          
    联系人:史主任                
电  话:0735-22876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规划设计院8栋803
联系人: 肖小姐
    电  话:0735-2861282
附件[1]:
法人承诺函(格式)
(业主名称) :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苏仙区五里牌镇太平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苏仙区坳上镇大开湾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报名资料登记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证
(项目负责人)
土整培训证证书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姓名) (注册号) (编号)
联系
方式
(企业投标部门负责人姓名) 移动
电话
(拟任项目负责人电话) 电子
邮箱
(可有效传收)
(企业投标部门负责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姓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职称名)
(身份证号)
施工员 质量员 材料员
(姓名) (姓名) (姓名)
资料员 安全员 安全员C证
(姓名) (姓名) (证号)
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号) (资质名称、等级) (许可证号)
开户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开户许可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理
机构
填写
单位介绍信
(原件)
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承诺函
(原件)
土整培训证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本年度前三个季度的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入帐的职工工资花名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地勘单位可以不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其  他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现场至少6次签名)  
备注:投标人前来报名时请同时将本表(填写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975995312@qq.com,邮件主题:(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2015苏仙国土)报名表。